吓人女子凌晨偷偷起来,竟往邻居水井倒农药
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较婚姻关系、婆媳关系不同的是,邻里关系颇显微妙。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得好大家相见恨晚,处理不好则成冤家仇人。
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邻里纠纷而投放毒物报复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席某红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席某红因自家饲养的羊被同村赵某某家的狗咬伤,为惩罚赵某某,于2019年12月15日凌晨3时左右,从家里拿出“灭扫地”农药来到赵某某家屋后,将农药倒入赵某某家的压水机中。
后席某红在回家途中,又想到因自家的羊去了同村赵某山家的油菜地被赵某山骂,为出气又将农药倒入赵某山屋前的水井里。席某红回到家后,将剩余的农药和药瓶埋在自家屋后草地里。
图文无关
另查明,经鉴定,被告人席某红往井里投放的“灭扫地”含甲氰菊酯成分,具有毒害性,但毒害性不是很强。又查明,2019年12月21日,被告人席某红家属与被害人达成了协议,由被告人席某红家属为被害人重新打新井,并承担用水设施所发生的经济费用,被害人及全村村民60余人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对被告人席某红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图文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某红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席某红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席某红的家属为受害人打了一口新的水井,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一篇:《中国农药70年发展录》即将隆重推出,带您见证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