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GLP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GLP即良好实验室规范,是一种有关非临床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试验的设计、实施、查验、记录、归档和报告等的组织过程和条件的质量体系,这个体系保证了试验数据的质量和有效性。早在1972年,新西兰就进行了GLP立法,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全美国从事药物毒理学研究的40多个实验室进行调查,发现诸多问题,如试验人员训练不足、试验方案设计低劣、方案执行不到位、数据不能溯源、缺少标准操作规程、标识不清、档案管理不规范、造假等共计12项问题。为了解决安全评价试验过程中的诸多问题,1978美国公布了GLP法案正式稿,并于1979年6月29日正式实施[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为避免化学品非关税壁垒,做到不同国家实验室安全性评价数据能够互认,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试验,从国际贸易角度出发,于2007年6月颁布了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与遵从监管准则系列文件。经OECD许可,我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沈阳化工研究院组织翻译该系列文件,并汇编成《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与管理系列》,农业部在2006年11月8日发布第739号公告,即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意在促进农药GLP实施, 进一步提升农药登记试验水平,确保农药登记产品物理和化学性质、残留、毒性和环境等安全性评价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准则中要求农药GLP实验室从组织机构、人员、实验设施、仪器设备、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 农药GLP实验室考核规定 农药实验室按照农药GLP准则从事农药试验6个月以上,并完成2个以上GLP试验的,可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提交书面资料和电子文件进行GLP实验室考核。首先提交书面资料和电子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农药GLP实验室考核申请表、资质证明、单位简介、设施环境条件、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人员构成、负责人简介、质量保证部门组成和运行情况、标准操作规程目录、仪器设备、GLP实验总结、申请考核的GLP试验项目等。资料符合要求的,农业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否则书面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要求。现场考核组按照GLP实验室准则、农药GLP实验室考核指南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全面、公正、客观地对实验室进行评价,根据现场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评议汇总,形成考核组现场考核报告和综合评审意见,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形成初审意见,报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审核,符合GLP准则要求的,由农业部公告,并颁发证书。农药GLP实验室证书有效期5年,取得证书的实验室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GLP考核,考核未通过的申请单位再次提出申请的时间至少应间隔12个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考核专家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有证书的实验室实施监督管理,取得证书的实验室每年年底应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汇报GLP试验、人员培训、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变动、质量保证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建议等[2]。 2 农药GLP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1 组织和人员 GLP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这就需要有足够的、称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后勤保障人员和固定的材料供应商等来保证所进行的实验正常运行。因此,组织和人员是GLP实验室的基础,从组织机构图可以看出一个实验室的构架是否完整、是否能够保障试验运行。如果实验室只有机构负责人和相应的试验技术人员,而没有质量保证人员,说明该实验室进行的试验没有经过质量保证人员的监督和审核,不能保证该试验的真实性、操作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完整性等,因此可初步判断该实验室不符合GLP实验室要求。 农药GLP实验室的人员需要有一定的数量,否则不能保证试验的正常开展。试验前材料购置、试验操作、试验过程监督审核、报告整理和编写、原始记录的整理和保存、样品管理、档案管理、仪器管理等各种岗位缺一不可,而这些岗位都需要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或有相关从事本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来承担,因此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培训记录等很重要。以山东农业大学农药毒理研究中心为例,招聘的员工大多为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大多与农业有关,仪器操作人员都有相应的仪器使用经验等,中心每位员工都有一个档案盒,记录了该员工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参加过的培训、获得过的证书、能使用的仪器设备许可、某个岗位的上岗证等。中心每年针对不同的岗位有计划地组织相应的上岗培训、新员工培训、集体培训等,如相关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学习、样品室管理要求培训、档案室管理要求培训、仪器设备操作培训、实验室管理培训等,每次培训都会出试题,组织考试,评价培训效果,使各岗位人员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与自身岗位相关的SOP等,保证人员的胜任;另外,中心还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外部培训,只要有助于人员岗位素质提高的,都积极参加,如农业部组织的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培训班、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总结暨技术交流会、档案管理培训和安全评价中心的技术观摩等。 2.2 设施环境条件 农药GLP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首先应当有足够的空间来开展试验,如果仅有3间房子,要开展9项GLP试验,一定是行不通的。其次实验室的房间设计要方便、合理,如生物试材驯养室需要无毒的空间,所以要注意与试验染毒室及观察室空间相对独立,要有足够的隔离设施以保证样品、生物试材驯养、染毒观察等在不同空间,互不干扰;天平室和样品室也不宜离得太远,否则造成样品管理人员工作不便;试验关键区域应有足够的环境控制设施,满足试验所需温度、湿度、光照、声音、震动等的要求,档案室还应当有防鼠板、烟感器、水位计、防蛀防霉等设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废弃物处理的相应设施也很重要,作为农药GLP实验室,应当对此尤为重视,如用过的沾有农药的吸管、枪头、手套等应当分类收集,试验中配制的高浓度农药母液应当集中收集到废液桶,用药处理过的动物尸体(蜜蜂、鹌鹑和鱼等)也应当通过无害化处理,或深挖填埋,或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因此废弃物处理用设施如专用垃圾袋、动物尸体暂存冰柜、废液桶暂存间等都需要完备,且应当标识清晰;另外,对于GLP实验室来说,应当有双电源或者说是备用电源,短时间断电不影响试验继续进行,还有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桶、灭火沙及灭火铲等都为必备设施。 2.3 仪器、设备、材料、试剂的管理 试验过程中需要用的仪器和设备需要能满足所承担的试验要求,仪器设备状态是否良好,数量够不够,操作、维护、校准等是否符合要求,都直接影响到试验的运行,要确保所用仪器设备对整个试验体系不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来说,GLP实验室仪器可分为三类[3]。A类为非测量辅助设备,即不直接进行计量读数的仪器,其状态只有正常和故障两种,一旦有故障对试验过程影响直观,较易发现。B类是简单测量仪器,如天平、温度计、冰箱等。该类仪器均需要定期校验以确保其状态,否则可能会有隐患存在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可靠性。C类是分析测量仪器,如HPLC、气相色谱等。该类仪器其测量过程可能受到多种内在或外在因素影响,必须进行完整和定期的校正、验证,此外在测试时可能还需要一定的质量控制措施以保证结果的可靠性以及判断仪器的稳定性。B类和C类仪器需要校验或验证,校验或校正均应该记录,一些由厂方或计量权威单位进行的校验需定期进行,并在仪器外壳上注明。 试验用的生物试材品种、大小、批次、品质等要经过查验,如鱼类试验试材是否经过驯养,藻类试验材料转接的次数够不够,大型溞试验中所用溞是否是24h内的幼溞等。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滥竽充数,以次充好,否则会影响到试验数据的准确性。查验的每一步都要标识清楚,要有相关的查验记录,保证每一步无差错,试验原始记录中也应有批次显示,保证能溯源。 试验用到的化学试剂首先应保证品质,这就需要有供应商资质证明、供货合同、供货记录、查验记录、入库记录等,试验人员使用需要有领用记录等。试验人员配置的溶液需要暂时存放时,如蜂蜜水、培养基等需贴好标签,注明来源、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和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并储存在合适的温度中。 2.4 供试品的管理 供试品的有效管理是保证安全性评价结果可靠性的关键因素之一,其管理原则是:在遵循GLP规范的基础上,对供试品实施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及过程控制[4-5]。从供试品接收到最后供试品处理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在可控条件下进行。如:供试品总量为20g,使用次数为5次,使用总量为6.232 0g,那么剩余供试品总量应该是13.768 0g,但考虑到过程中的消耗,如果剩余供试品总量为13.352 0g,且每一次称样前和称样后都有相应的称量记录,记录清晰,说明该供试品总量控制做得非常好。不同供试品存贮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农药原药和制剂的保存首先根据委托方的存储条件进行存储,如无特殊要求,储存在4℃或常温的密闭式通风储药柜中即可。有特殊情况的,如易吸潮的,需要放在干燥器中密封保存,易光解的需要避光保存。 供试品的保管过程中,接收是第一步,要做到接手前对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提醒信息填写、提交资料以及包装等注意事项,接收时应当严把资料关,建立传真、E-mail、邮寄等多种方式的供试品信息确认制度,以确保供试品的接收无重大问题,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在技术人员称取供试品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污染问题以及称样量是否准确。在称量天平上最好配备净气型通风柜,以避免供试品的粉尘飞扬到空气中,既可以减少供试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又保护了工作人员,样品管理员负责称样全过程的查对核实,保证供试品的有效管理。 2.5 标准操作规程 一个实验室的质量体系文件一般可划分为4个层次,即质量手册(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简称SOP,即各工作的详细工作办法)、记录表[6]。GLP实验室要求标准操作规程涵盖各种操作的重要方面,关系到所开展实验的各个方面,具有唯一性、可操作性和可溯源性,SOP的编制和适用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其唯一性表现在:一项活动只能规定唯一的程序,一项规定只能有唯一的理解。其可操作性表现是:不同的活动应根据各自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制定适合该项活动的标准操作规程,符合自身工作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其可溯源性表现在:SOP中对一项工作的主要技术要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有相关的表格进行相应行为活动的记录,SOP怎么规定的,根据工作过程进行如实记录,从记录中可以直接、准确的反应实验的过程,能够清晰地将过程溯源。SOP可作为员工培训的理论依据,用于规范统一试验中复杂的操作步骤,在职工离职时利于保持操作的持续性,在现场核查或技术交流时可以作为沟通的理论依据,也是 GLP 实验室中质量保证部门日常工作中的检查依据之一。 一般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或有经验的岗位负责人制定和书写SOP,并由SOP 所有使用人对内容进行讨论,利于SOP的可行性和清晰性,由质量保证部门审阅,由机构负责人审批生效。由SOP作者负责SOP的培训,培训一般包括操作和理论培训。原件存于档案室,复印件用于分发和使用。废弃的SOP回收后由SOP管理者负责销毁,只保留原件归档。现行SOP的存放应便于使用。在实验过程中任何偏离SOP的情况,都应及时记录并汇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评价该偏离对试验质量和完整性的影响。SOP 在使用过程中如需修改或周期性修改时,由SOP作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对SOP版本进行升级,由SOP作者修改并负责召集使用SOP的所有人对修改内容进行讨论,然后由 QAU 审阅、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生效。可见,在GLP 实验室中,如果要建立一套完善的SOP体系,需要SOP使用人、质量保证部门、机构负责人、SOP 管理者等全员协作。也只有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地对SOP 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优化,使其更完善,更符合自己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提高试验的GLP遵从性,更好地确保试验数据质量和完整性。 2.6 试验过程的管理 试验实施前应有相应的试验项目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计划书如有修改均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确保参与该项目的主要人员都领取到计划书,项目的实施、检测、观察和检查等要按照计划书和有关SOP进行,并及时、准确、明了的记录试验过程和结果,并有签字和日期。原始数据如有修改,不得覆盖原来数据的痕迹,应注明修改理由、修改人和修改日期[7-8]。计算机产生或保存的数据需经确认,并有有效地防止越权修改或丢失的程序。保证试验过程中所有数据都真实、准确反映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可溯源性。试验校核者负责对试验操作者的行为及产生的原始记录进行校核,项目负责人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质量保证部门根据计划对试验进行主要技术要点监督或全程监督。 2.7 质量保证部门 质量保证部门独立于试验人员行使检查职责,应由熟悉试验程序的个人或团体组成,直接对管理层负责。质量保证部门应保存并熟悉所有SOP,保存已批准的试验计划书,随时了解主计划表进程,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检查制度和检查配套表格,进行检查、记录和报告审查等,目的在于检查试验是否按照相关的SOP实施,是否符合GLP准则。 质量保证部门针对试验机构的检查,是对仪器安装、后勤服务、计算机系统、培训情况、仪器维护、设施环境、设备校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试验各方面条件既符合相关SOP要求,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质量保证部门针对试验项目的检查,首先应根据试验计划书制定检查计划,针对试验的关键技术步骤进行检查,确定其与SOP的符合度;还可实施对操作过程的检查,通常是实验室内经常进行的操作过程和程序[9]。如:农药GLP实验室中的称样这一具体的常进行的操作过程的检查等。 2.8 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审核 根据农药GLP实验室的具体要求,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分析后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审核制度,这是质控的最后环节,更应该做到万无一失。审核者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一定程度的农药学知识,高水平的判断力。严格审核原始记录,是保证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前提。如果原始记录的信息数据缺失、溯源性不够、结果判定错误等,都将会直接影响最终检测结果报告的质量。对原始记录的审核,应该重点关注检测人员选择的检测方法是否正确,如:农药对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应按照供试品的性质采用适宜的方法,使用静态试验法时,应确保试验96h内供试品浓度不低于初始浓度的80,否则应采用半静态法或流水式试验法。 试验原始记录的审核还应审核整个检测过程中的各因素,即人员、设备、材料、供试品、方法、环境等是否有效。人员有效即所有参与人员均经过相关的培训和技术能力的确认,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并获得相应的授权;设备有效即检测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符合检测方法标准所要求的量程和精度,并在校准的有效期内,设备操作的人员也具备相应的设备使用能力;材料有效即化学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等纯度、级别、数量等都符合检测方法要求,必要时做相应的试验来证明其合格性,能满足检测标准的要求。供试品有效即在样品的接收、传递过、处置过程中,检查供试品的包装和封样的状况,是否有异常状况,是否偏离检测方法进行配制、染毒等操作;方法有效即所用检测方法为现行有效版本,且经过方法的验证,证明实验室有能力操作和执行该检测方法标准,农药含量检测用到精密仪器如气相色谱或液相色谱时,还应完成该方法的回收率试验、精密度试验、方法的线性试验等验证,证明这些方法所得到的检测结果具有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和灵敏性,能够满足检测需求;环境有效即实验室环境条件应满足SOP中规定的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10]。 原始记录的审核应注意:检测的各项结果是否具有可追溯性,是否进行了准确表达,结果的判定、有效数字的修约、单位符号等是否正确;保证在客户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可以重现原来的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 检测报告的审核应关注检测报告的信息完整性,如客户信息是否完整,样品信息是否完整,实验室信息是否完整等[11]。一份准确的报告离不开检测前、检测中、检测后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规范检测过程的每个环节,方能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检测报告的审核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只有严格坚持检测报告审核制度,才能减少差错,提高检测质量。 2.9 资料档案的管理 档案室是一个实验室的重要部门,实验室必须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妥当保管,这就要求保管人员与保管设施同时达到相应要求。在人员方面,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将纸质档案资料、电子档案资料和实验档案材料分门别类进行有效管理,做到条目清晰,保存有序,接触可控。档案室应远离易燃易爆、有污染源的场所;应选择地势高、排水畅通、场地干燥、空气流通的房间,房间应有温湿度调节控制,湿度应控制在45~60;温度应控制在14℃~24℃,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磁、防高温和防强光等条件[12],包括设置门锁或电子门禁系统、电子监控、烟感报警器、自动灭火器、排水系统和控温设备等。 档案室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员职责,档案室准入制度,即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进入档案室,档案查阅制度,档案查阅目录,档案存入记录,档案销毁记录等。防止档案丢失、火灾和不良条件的损害,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结束语 GLP的实施能有效地规范农药实验室各项检测工作,保障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可重复性。在农药检测领域广泛推行GLP亦是大势所趋,因为GLP是一个管理概念,涵盖了实验室检测的计划、实施、监控、记录和报告等组织过程及条件要求,试验机构在为国家管理部门提供数据而进行的化学品评价试验过程中必须遵循GLP准则。就政府和企业而言,也能够避免重复试验,节省试验成本。但是,GLP水平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逐渐提高的过程。国家管理部门应从管理、引导的角度,制定规划,分阶段、有计划地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正确引导GLP的发展。对于各个GLP实验室来说,也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提高和完善,以缩小与国外的差距。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国外实施GLP的成功经验,扬长避短,促进我国GLP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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